新手流程解說 — 政府投標是怎麼運作的

新手流程解說 — 政府投標是怎麼運作的

以本案(3.82.15-115-062,新北市環保局 GPS 車機 + 樂圾車網站維運案)為例,邊講通則邊對照實況。


一、政府採購到底是什麼

政府機關要買東西、買服務、發包工程,不能像私人公司那樣「我覺得 A 公司不錯就找他」,必須照《政府採購法》走一套公開、可受監督的程序,挑出最適合的廠商。

整個遊戲規則大概長這樣:

機關公告需求 → 廠商領標 → 廠商投標 → 開標 → 審標 → 決標 → 簽約 → 履約 → 驗收 → 付款

你現在處於的位置是**「公告 → 投標」**這一段。


二、招標的三大種類(先搞清楚你打的是哪一種)

類別白話解釋用在哪
公開招標所有人都能投,最常見標準化的東西,比錢、比規格
選擇性招標先資格篩選一輪,過了的才能投重複性採購(如年度合約)
限制性招標機關「指定」或「公開評選」廠商專業服務、無法用最低標決定的案子

本案是「限制性招標 — 公開評選」

  • 雖然叫「限制性」聽起來很封閉,但「公開評選」這個變體其實是公開讓所有合格廠商來投,差別在於不是比價,而是比「誰的方案最好」
  • 這類案子常用於資訊、顧問、設計、研究等「品質比價格重要」的勞務。

三、決標方式(誰得標?怎麼算贏?)

主要有三種:

決標方式怎麼決定贏家
最低標規格符合的人裡面,誰報最便宜誰得標
最有利標委員打分數,總分最高的得標(本案是這個
複數決標一個案子可同時發給多家

本案的特殊組合

  • 決標方式:最有利標 + 序位法
  • 價格:固定 1,000 萬,不能議價(機關直接訂死,廠商只能在內容上競爭,不打價格戰)
  • 合格門檻:平均總分要 ≥ 70 分,沒到就全部廢標重來

換句話說:這場比賽不是比誰報得便宜,是比誰的服務建議書 + 簡報「打動評選委員」


四、評選委員怎麼打分?

機關會組一個「評選委員會」(通常 5~9 位,含外部專家),逐家對你的提案打分數。本案的配分:

評選項目配分拿分關鍵
團隊專業能力及經驗20主要人員的學經歷、過去類似實績
服務建議書及工作計畫內容50勝負點!方案可行性、創意、價格組成合理性
執行能力20進度管控、風險應變、整合協調
簡報及答詢10開標後另約簡報,由專案負責人主講

50 分壓在服務建議書 → 誰把書寫得完整、清楚、有亮點,誰就大幅領先。


五、具體要做的事(時間軸)

今天是 2026/05/16(民國 115/05/16),倒數計時:

05/15 ─ 釋疑截止(已過,想問機關問題已經來不及)
                │
                ▼ 倒數 16 天
06/01 17:00 ── 投標截止(紙本送到 / 電子投標 / 郵寄擇一)
                │
                ▼ 隔天
06/02 14:00 ── 開標(最多派 2 人到場)
                │
                ▼ 另行通知
評選簡報 ───── 派專案負責人簡報 + 答詢(≤ 3 人)
                │
                ▼
公告決標 ───── 序位第一名簽約

這 16 天內要產出的東西(外標封內要裝的):

外標封正面:必須寫採購案名、案號、截止時間、廠商名稱地址
                ↓ 沒寫 = 不合格標,直接出局
┌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┐
│ 1. 投標廠商聲明書(13 項要逐項勾)  │
│ 2. 廠商登記證明影本(要含資訊服務)  │
│ 3. 票據信用查覆單(6 個月內)        │
│ 4. 營業稅證明(最近 1–2 期)         │
│ 5. 資訊安全保密切結書                │
│ 6. 履約符合需求條件聲明書            │
│ 7. 切結書 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│
│ 8. 估價單(標價組成內容)            │
│ 9. 服務建議書 × 12 份(≤ 50 頁)     │  ← 主菜
│ 10. 服務建議書摘要暨頁次對照表       │
│ 11. 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            │
│ 12. 合作同意書(若有外部成員)       │
│ 13. 代用印章授權書(視情況)         │
└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┘

關鍵紅線:本案不分段開標 + 不允許開標前補正。意思是 6/1 截止那一刻交什麼就是什麼,少一張紙都可能直接刷掉


六、新手最常踩的雷

  1. 外標封寫錯/漏寫 → 連開標都進不了。
  2. 印章蓋錯位置或漏蓋 → 視同沒簽,文件可能被認定無效。
  3. 聲明書沒每項都勾 → 留白會被當不合格。
  4. 專案負責人不是「在職員工」 → 直接扣分,要附在職證明(勞保表/扣繳憑單)。
  5. 服務建議書順序沒照評分表 → 委員找不到分數對應在哪,給分會保守。
  6. 沒注意 IP 歸屬條款 → 成果著作權全部歸機關,不能拿去複用,影響成本評估。
  7. 「820 萬尚未立法」沒當回事 → 第二年(民國 116 年)的預算還沒過議會,機關有權砍規模甚至終止
  8. 採購法第 103 條拒往紀錄 → 投標當天會被當場上 web.pcc.gov.tw 查,有不良紀錄當天就被刷。

七、下一步建議

按優先順序:

  1. GO / NO-GO 決策(72 小時內)
    • 820 萬第二年有風險,先算「只做第一年 180 萬」的最差情境能不能接受
    • 確認 544 台既有 GPS 車機接得起來(誰是現任維運?硬體相依性?)
    • 確認公司過去沒參與過本案的前期規劃(否則喪失資格)
  2. 若 GO,立刻啟動
    • 敲定專案負責人+備好在職證明
    • 收集資格三大件:登記證明、票據信用、營業稅
    • 開始寫服務建議書骨架(拿評分表當目錄)
    • 規劃 6/2 開標 + 後續簡報的人員

八、相關文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