投標文件清單(封裝紅線)

投標文件清單(封裝紅線)

6/1(115/06/01)17:00 截止前外標封內必須備齊;本案不分段開標、不允許開標前補正非契約必要之點一張紙都不能漏。 來源:投標須知、廠商聲明書、三用文件、計畫說明書、契約樣稿、估價單,全部交叉比對。


一、外標封封面(最先要做好的)

投標須知 §7.1:外標封正面必須標示——未標示視為不合格標。

必填項目內容
採購案名115-116 年度新北市一般廢棄物清運機具 GPS 車機暨垃圾清運資訊查詢網維運計畫
採購案號115-062
截止收件期限民國 115 年 6 月 1 日 17:00
廠商名稱(我方廠商完整名稱)
廠商地址(我方完整地址)

機關提供之「外標封(面)」黏貼於不透明封套或容器;若不使用機關封面,可自行替代並加註相似文字。 各封口應密封,建議加蓋廠商或負責人印章


二、外標封內:基本文件 + 資格文件(一式 1 份)

2.1 投標廠商聲明書 ⚠️ 漏勾選 = 禁標

廠商聲明書.md

動作內容
13 項聲明第 1–7 項務必勾「否」;第 8、9、10、11、12、13 項依公司情形勾選
特別聲明同意機關向金融機構查詢押標金/保證金往來資料
廠商基本資料投標廠商名稱、負責人簽名/蓋章、聯絡電話、日期
投標當日動作https://web.pcc.gov.tw 查詢自己(含總公司及各分公司)、共同投標廠商、分包廠商是否屬採購法第 103 條拒絕往來廠商

2.2 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(三用文件) ⚠️ 不可用「投標專用章」

三用文件.md

欄位填寫
投標廠商名稱我方完整名稱
投標廠商地址我方完整地址
投標廠商負責人負責人姓名
投標廠商聯絡人姓名、電話、傳真
統一編號我方統編
投標總標價依固定費用或自願減價金額
印章負責人簽名或蓋章不可用投標專用章——這份是契約文件,得標後機關直接以此簽約)
日期中華民國 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

2.3 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⚠️ 紙本投標必附

  • 採電子領標而以紙本投標時必附
  • 取得方式: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後列印
  • 本資料夾現有檔案:電子領標憑據3.82.15_115-062_01.tkn

2.4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(影印本)

資格.md §一·1

擇一:

  •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/ 商業登記證明文件(公司或行號)
  • 技師事務所執業執照(執業科別含資訊科)
  • 已立案法人/機構/團體之合法登記或設立文件(含「資訊軟體服務、規劃、設計開發、研究、分析、建置、組合、測試、維護、整合或相關業務」)

格式要求:

  • 影印本
  • 未逾有效期間
  • 廠商名稱與其他文件一致
  • 正體中文(外文須附中文譯本,外國廠商須公證/認證)

2.5 廠商信用之證明(影印本) ⚠️ 須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

資格.md §一·2

擇一:

  • 第一類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(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金融機構出具,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加蓋查覆單位圖章
  • 政府電子採購網「投標資格雲端服務」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(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,含驗證碼

證明內容須包含:

  • 非屬拒絕往來戶
  • 自查詢日往前推算 3 年內無退票紀錄

注意:

  • 廠商若為分公司,須以總公司名義申請(外國廠商在臺分支機構可分公司名義申請)
  • 不論是否使用票據,均應檢附

2.6 廠商納稅之證明(影印本)

資格.md §一·3

依公司情形擇一(最常見為 3-C):

  • 3-C:最近 1 期或前 1 期「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」、「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」或「無違章欠稅查復表」(須主管稽徵機關核章
  • 3-D:政府電子採購網「投標資格雲端服務」查詢列印(含驗證碼)

新設廠商或起徵點以下情形 → 改用 3-A、3-B(不在本案常見適用)。

2.7 資訊安全保密切結書

計畫說明書 §參 + 契約 §18 強制;本案屬資通安全管理法適用機關。 投標文件清單第 6 項:「資訊安全保密切結書」(1 頁)

由本廠商簽署,內容承諾遵守機關之資安規定。投標時即必附(非投標時不附亦不視為不合格之那一份)。

2.8 投標廠商履約標的符合需求條件聲明書

投標文件清單第 7 項;投標須知 §6.5 建議勾選「願意以等於或優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標的履約」(屬加分項)

由本廠商簽署,投標時即必附

2.9 合作同意書(若有)

投標須知 §6.4:工作團隊列有非投標廠商之負責人/受雇人員/從業人員,或列有分包廠商,未於投標時檢附合作同意書,評委可給予較低分數

若工作團隊中有外部成員或分包廠商:

  • 由該外部廠商或個人出具同意書
  • 載明合作項目與責任分擔

2.10 代用印章授權書(若不以投標印章親自到場)

開標時若不派員攜投標印章親自到場,須備授權書 + 代用印章。

授權書應載明:

  1. 投標廠商名稱、負責人或代表人(授權人)姓名
  2. 投標文件所蓋印章之印文
  3. 被授權人姓名、身分證字號
  4. 代用印章之印文
  5. 授權範圍(如「授權本印章行使投標廠商於投、開、決標過程中之所有權利」)

正本或影本皆可;外國廠商委由代理人者,授權書須公證或認證

2.11 估價單(標價組成內容)

估價單-全文.md

動作內容
印刷將估價單表格依本案項目逐項填寫單價、小計
用印載明廠商及負責人名稱,並蓋章
修改塗改處須加蓋投標廠商或負責人印章
字跡不可擦拭工具(黑/藍墨筆、鋼筆、原子筆)或打字、蓋章

本案估價單須與**服務建議書中之「標價組成內容」**一致;組成內容是 50 分大項中的子項,重要評分點

2.12 切結書 1(投標廠商)⚠️ 可投標時或得標後查驗時提出

投標須知:「投標時未檢附不視為不合格,可於得標後查驗時提出」。 為保險起見建議投標時即一併附上(免去得標後 3 個工作日補件的壓力)。


三、服務建議書(紙本 12 份 + 電子檔)

詳製作要求見 投標須知-執行版.md §六,內容骨架見 工作範圍.md §六

項目規格
份數紙本 12 份(單面 1 張 = 1 頁,雙面 1 張 = 2 頁)
頁數不含封面、目錄、附件,建議 ≤ 50 頁
紙張A4 直式橫寫,電腦繕打
裝訂左側裝訂
封面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
目錄加目錄、頁碼
編排依評選評分表項目順序排列
附件服務建議書內容摘要暨頁次對照表(含書面 + 電子檔)
電子檔不得加密不得限制複製可選取(評委檢索用)
同步附件投標廠商履約標的符合需求條件聲明書(也在本表 §2.8)

3.1 服務建議書內容摘要暨頁次對照表

  • 將服務建議書各章節對應到「評選評分表項目」與頁碼
  • 同步含電子檔(不得加密、不得限制複製、可選取)

3.2 專案負責人在職證明(必附之一)

投標須知 §6.4:「工作團隊列有非投標廠商之負責人/受雇人員/從業人員未檢附合作同意書,評委可給予較低分數」;§6.2:「專案負責人應以任職於投標廠商者為宜,並另附在職證明」

擇一:

  • 勞保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
  • 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(薪資格式)
  • 政府機關、公立學校、公營事業出具之證明
  • 經公證或認證之投標廠商自行出具之證明
  • 其他經招標機關認可之文件

3.3 工作團隊背景文件

  • 各成員學歷及認證證件影本
  • 主要工作人員專業證照
  • 相關實績佐證資料

3.4 設備型錄(在附件,不計入正文 50 頁)

  • 車機型錄(NCC 認證證明)
  • 螢幕型錄

四、投標方式選擇

4.1 紙本投標

  • 送達地點: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 57 號 1 樓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總收文
  • 截止時間民國 115 年 6 月 1 日下午 5 時
  • 送達方式專人送達 / 郵遞送達
  • 注意:外標封內 1 份基本+資格文件 + 服務建議書 12 份;服務建議書可另裝封

4.2 電子投標

  • 依政府電子採購網步驟,將「資格文件」、「價格文件」打包上傳
  • 原件影本或正本,以掃描電子文件代之
  • 檔案格式:原招標文件之格式、PDF、TIF、JPG、WORD、EXCEL
  • 服務建議書建議以 A4、直式橫寫格式編輯
  • 以廠商私密金鑰進行數位簽章
  • 開標、決標、簽約仍以人工辦理
  • 投標文件中含掃描文件者,訂約時須提出書面文件供查驗
  • 通知、說明、減價、比減價格、協商、更改原報內容、重新報價,不以電子方式辦理

⚠️ 採電子投標者不得再以其他方式投標


五、用印與簽章重點

文件用印位置印章類型
外標封封口處廠商或負責人印章(建議)
投標廠商聲明書廠商基本資料欄廠商章 + 負責人章
三用文件第二欄投標廠商負責人簽名或蓋章不可用投標專用章(契約文件)
服務建議書封面廠商章 + 負責人章
估價單標價組成內容處廠商章 + 負責人章
塗改處任一文件之塗改處廠商或負責人印章

字跡要求:不可擦拭工具(黑/藍墨筆、鋼筆、原子筆)或打字、蓋章。


六、份數總表

文件份數
投標廠商聲明書1 份
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(三用文件)1 份
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1 份(紙本投標必附)
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 份(影本)
廠商信用之證明1 份(影本)
廠商納稅之證明1 份(影本)
資訊安全保密切結書1 份
投標廠商履約標的符合需求條件聲明書1 份
切結書 1(投標廠商)1 份(建議投標時附)
合作同意書1 份(若有外部成員)
代用印章授權書1 份(若不到場)
估價單1 份
服務建議書(含對照表)12 份(紙本)+ 電子檔

七、開標當天(115/06/02 14:00)要帶

開標地點: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 57 號 4 樓 開標室 上限:每家廠商可參加 2 人

需要的:

  • 投標文件所蓋之印章(廠商章 + 負責人章),或
  • 代用印章 + 授權書(若不攜投標印章)
  • 身分證明文件
  • 投標證明(如領標憑據)
  • 內部聯絡電話清單(簡報順延通知用)

機關得要求現場說明、減價、協商,以 15 分鐘為原則,逾期視同放棄。 採購作業現場禁止錄音錄影


八、投標後(評選簡報 — 另行通知)

項目規定
出席人數不得超過 3 人
簡報時間受評廠商 < 2 家:簡報 15 分鐘 + 答詢 9 分鐘
簡報時間(多家時)受評廠商 ≥ 2 家:各縮短為 2/3
提示倒數 2 分鐘按鈴 1 聲;時間到按鈴 1 聲須立即停止
順序依外標封編列次序;簡報未及時辦理者可順延至末位
順延經順延者,評委得給予較低分數
機關設備110V 電源、電源延長線、投影機(不保證相容或功能正常

廠商應自備電腦、HDMI / VGA 線、轉接頭、備用簡報檔(USB + 雲端)。


九、得標後(決標通知後 ~ 簽約)

資格.md §七 + 契約要點.md §十

時程動作
決標日次日起 3 個本機關上班日內攜下列正本送驗(影本可補正本):1. 登記或設立證明 2. 納稅證明 3. 公會證明(如適用)4. 信用證明 5. 電子投標掃描文件之原本書面 6. 切結書 1
決標日次日起 15 日內完成簽約(末日為例假日順延 1 日)
履約期間(115/7/1 起)前辦妥專業責任險(保額 = 契約價金,自負額上限 10 萬)
簽約後派駐勞工到任當日提交保密同意書/保密切結書
簽約後派駐勞工書面勞動契約10 工作天內或機關指定期限內送機關備查
履約起算 30 工作天內提交細部工作進度書面報告 + 分包廠商基本資料

查驗逾期罰則:每逾 1 日罰決標金額 3/10000,自待付契約價金扣抵,累計上限為決標金額 36/10000(最多 12 日)。


十、實做檢核表(最後一輪)

在 6/1 17:00 前最後通關。

法定身分

  • 投標當日上 https://web.pcc.gov.tw 查自己(含總/分公司)是否屬採購法 §103 拒絕往來廠商
  • 全部影本與正本一致;影本可清晰辨識

文件填寫

  • 聲明書 1–7 項皆勾「否」;其他項依實況勾選
  • 三用文件第二欄全部填妥
  • 估價單單價、小計、合計填妥;組成內容與服務建議書一致
  • 服務建議書 ≤ 50 頁(不含封面、目錄、附件)

印章

  • 三用文件未使用投標專用章
  • 各文件依規定處用印(廠商章 + 負責人章)
  • 塗改處加蓋廠商或負責人印章

份數

  • 服務建議書 12 份裝訂完成
  • 對照表書面 + 電子檔(未加密、未限制複製、可選取)

封裝

  • 外標封正面:採購案名、案號、截止時間、廠商名稱與地址(缺一不可)
  • 各封口密封,加蓋廠商或負責人印章

送達

  • 6/1 17:00 前送達總收文 完成電子投標
  • 不要兩種方式同時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