投標前情蒐:能查到什麼、不能查到什麼、怎麼查

投標前情蒐:能查到什麼、不能查到什麼、怎麼查

紀錄日期:2026-05-17 用途:盤點本案開標前可合法蒐集的資訊管道,以及招標文件已經寫明刻意沉默的範圍。 三個關鍵問題:(1) 競爭狀態 / 領標家數、(2) 交接機制 / 車機 / 電信合約、(3) 執行時程是否真為 1 個月。


一、時間軸校正

日期事件狀態
115/05/15(2026-05-15)書面釋疑截止⚠️ 已過 2 天,正式釋疑管道關閉
115/06/01 17:00投標截止距今 ~2 週
115/06/02 14:00公開開標派員出席可現場數投標家數
約 6/中下旬PCC 公告決標屆時 XML 載明「原投標廠商家數」
115/07/01履約起算 + SLA 即時生效拋轉成功率、報修工時當天起算

釋疑期已過 ≠ 不能問。非書面的電話請教仍可進行,但不會列入公文紀錄、不影響其他廠商。


二、競爭狀態 / 領標廠商家數

2.1 現階段查不到的原因

  • 限制性招標(公開評選) 在 PCC 招標公告期間不公開領標家數欄位
  • PCC 標案明細頁是 JS 動態渲染,WebFetch 抓不到實際數字
  • acebidx、taiwanbuying 聚合站只在決標後才補上家數欄位
  • 歷年同系列案「原投標廠商家數 = 1 家」是從 決標公告 XML 拿到的(同類案比價.md §八),不是招標期間就有

2.2 開標前能做的事

  1. 6/2 派員出席開標(每家最多 2 人,未投標廠商可旁聽公開儀式)→ 當場數人頭
  2. 開標後一週查 PCC「決標公告」(用機關 OrgID 19643)
  3. 同期觀察 pcc.mlwmlw.org/merchants/80280762(信諾科技)是否更新本案得標紀錄

2.3 結構性事實

  • 過去 5 屆連續「1 家投標、滿價得標」是信諾的天然護城河,不是偶然
  • 機關 114-115 砍預算 19.6% 至 900 萬「逼競爭」失敗 → 本屆回升 1,000 萬
  • 詳細分析見 同類案比價.md §四

三、交接 / 車機 / 電信合約:招標文件只寫離場、沒寫進場

3.1 文件條款盤點

主題出處寫了什麼沒寫什麼(風險)
車機平台所有權計畫說明書 §參四 4.1「平台技術需為廠商自有研發」「配合機關既有管理平台整合544 台車機硬體歸誰、源碼歸誰、新廠商要不要重建
車機數量規格§四 4.1 / §十一現有 544 台 4G,台灣製造、NCC 認證、LTE/UMTS、20 秒回報、8h 電池現役品牌型號、各區分佈、故障史
電信業者§六NCC 第一類電信、每門 100 MB現有 544 門、停話復話不收違約金現任電信、合約到期日、SIM 攜碼 vs 重發
辦公設備歸屬契約 §x「公務車輛、影印機、電腦、行動電話含門號、傳真」屬機關自備544 個「車機門號」是「行動電話」嗎?歸屬未明
離場義務契約 §14(十六)3履約終止後廠商應刪除/銷毀/返還機關資料進場無對應條款——新廠商沒有強制收得到的法源
系統環境§參一「環境(含伺服器、資料庫)由機關提供帳號/密碼/API key 何時何人交給新廠商

3.2 結論

招標文件對「新廠商如何承接」近乎沉默。這是 5 年來阻擋競爭的結構性原因,不是漏寫。

詳細風險盤點與服務建議書因應寫法,見 交接風險.md


四、執行時程:履約期是 12 個月,不是 1 個月

「執行真的要一個月內」是誤會。實際里程碑:

項目期限條件
履約期間115/07/01 ~ 116/06/30(12 個月)決標日晚於 7/1 則自決標日起 1 年
第一期付款 18%(180 萬)履約起算 30 工作天內提「細部工作進度書面報告」經機關核可
第二期付款 42%(420 萬)履約起算 6 個月內期中報告定稿 + 機關查驗核可
第三期付款 40%(400 萬)履約起算 12 個月內期末報告定稿 + 驗收通過
車機報修 SLA5 工作天內7/1 起每件計
車機移機 SLA10 工作天內7/1 起每件計
拋轉成功率每日平均 ≥ 90%7/1 第一天起算

「30 工作天」的實質含義:不是 30 天內做完整案,是 8/12 前要交得出細部進度報告。但 SLA 從履約第一天起算——前手 6/30 殘留故障 = 我方 7/1 扣點。這才是時程壓力的真實來源。

來源:契約要點.md §付款工作範圍.md §查驗里程碑


五、合法情蒐管道清單

#管道取得資訊何時
1電話請教蔣小姐(02-2953-2111 #4056)交接窗口、車機所有權、SIM 攜碼程序——問題清單見 交接風險.md §三即刻
26/2 開標派員出席投標廠商家數、競爭對手身份開標當天
3PCC 決標公告 XML(OrgID 19643)原投標家數、決標金額、評委名單6/中下旬
4findbiz.nat.gov.tw 統編 80280762信諾的資本額、員工數、登記項目即刻
5pcc.mlwmlw.org/merchants/80280762信諾在其他縣市的得標紀錄(競爭實力推估)即刻
6既有招標附件再讀一次確認是否有「現有設備清冊」附件(本資料夾未見 → 風險)即刻

⚠️ 不可做的事:冒充原承包廠商身分套取資訊(社交工程攻擊)——可能觸犯政府採購法 §87、刑法 §339、個資法。風險高、回報低、被列為不良廠商即整個標案歸零。


六、致電蔣小姐電話腳本

對象: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清潔維護科 蔣小姐 電話:(02) 2953-2111 分機 4056 時機:上班日 09:30–11:30 或 14:00–16:30(避開午休與下班前) 預估時長:15–20 分鐘

6.1 撥打前準備

心法

  • 身分:潛在投標廠商,正在準備服務建議書,不冒充任何人
  • 釋疑期(5/15)已過,所以不要求承辦人「書面回覆」——只請教程序性問題
  • 承辦人沒義務回答的問題,得到「依招標文件辦理」是正常答案,不追問
  • 全程做筆記,不錄音

桌面備物:招標文件電子檔、本文件、紙筆、案號 115-062 便利貼

6.2 開場(30 秒)

「蔣小姐您好,打擾了。我是 OO 公司 OO,我們在準備貴局的 115-062 號『115-116 年度新北市一般廢棄物清運機具 GPS 車機暨垃圾清運資訊查詢網維運計畫』 的投標。

我知道書面釋疑期已經過了,不是要請教書面釋疑性質的問題,是想在準備服務建議書時釐清幾個程序面的事,請問現在方便講大概 15 分鐘嗎?」

不方便 → 「了解,請問什麼時候比較方便?我再回撥。」 可以 → 進入下節。

6.3 Tier 1 — 交接機制(必問,6 題)

主軸:「招標文件對新舊廠商交接寫得不多,想釐清這部分機關是怎麼安排的。」

Q1 — 交接會議

「招標文件契約 §14 寫了履約終止後現任廠商有移交資料的義務,但沒看到關於新進廠商接收的安排。請問貴局在 7/1 履約起算前後,會不會召開新舊廠商交接會議?由誰主持?」

追問:「如果有,請問交接會議大概排在決標後第幾週?」

Q2 — 544 台車機所有權(最重要)

「計畫說明書 §參四 4.1 寫車機平台技術需為廠商自有研發。請問現有 544 台車機硬體屬於機關還是現任廠商所有?續約由新廠商接手時,是沿用既有車機,還是新廠商要自備新車機安裝?」

追問:「如果是沿用,新廠商接手後車機故障的備品由誰提供?」

Q3 — SIM 卡 / 電信門號

「計畫說明書 §六 寫現有 544 門第一類電信門號。請問這 544 個門號的所有權屬於機關還是現任廠商?新廠商接手時是攜碼續用,還是重新申辦新號碼?」

追問:「目前是用哪一家電信業者?合約到期日是?」(若不答則放過)

Q4 — 系統環境

「計畫說明書 §參一 寫『系統運作環境(含伺服器及資料庫)由機關提供』。請問這個『環境』具體是指哪些?OS、資料庫、IDC、網路設備都包含嗎?廠商何時可以取得帳號與密碼?」

Q5 — 樂圾車網站 IP

「『新北樂圾車』網站的網域名稱、SSL 憑證、AA 標章屬於機關還是廠商?如果新廠商接手,這些是直接移交還是要重新申請?」

Q6 — 平台源碼

「依契約 §14 規定本案 IP 機關取得全部權利。請問樂圾車網站前後台的原始碼、AI 客服訓練語料、投肥預約系統的介接文件,這些現任廠商繳交給機關了嗎?新廠商可以從機關取得嗎?」

6.4 Tier 2 — SLA 與時程(重要,5 題)

Q7 — SLA 起算

「拋轉成功率每日 90% 是 7/1 起算嗎?如果前手最後一天有殘留故障延續到 7/1,那一天的扣點會歸到新廠商嗎?」

Q8 — Google Maps API

「估價單列 Google Maps 5.5 萬/月。請問現任使用的 API key 與帳單會轉移給新廠商嗎?還是要重新申請、自付前段帳單?」

Q9 — 期中報告認定

「履約 6 個月內的期中報告,完成度怎麼認定?是只看本期工作,還是包含上一期未完工項目?」

Q10 — 車機備品庫存

「現任廠商手上有沒有車機備品庫存?如果有,會隨案移交還是由新廠商自備?」

Q11 — 評選簡報

「投標廠商評選須知有提到簡報答詢佔 10 分,請問簡報時間多長?答詢時間多長?簡報日大概排在開標後第幾週?」

6.5 Tier 3 — 競爭資訊(可試,3 題)

心理準備:以下承辦人很可能不回答或回「依招標文件辦理」。被擋就退一步,不糾纏。

Q12 — 領標家數

「請問目前領標廠商大概有幾家?」 預期:「要等開標後才公開。」→ 「了解,謝謝。」

Q13 — 現任廠商

「請問可不可以透露現任維運廠商是哪一家?」 預期:「您查 PCC 決標公告就有。」→ 「好的。」(其實已知是信諾科技)

Q14 — 上期常見痛點(最有價值)

從機關的角度,上一期維運計畫執行過程中,有沒有特別希望本期改進的地方?或是想看到新廠商提出哪些新做法?」

承辦人可能會說一些——專心聽,多紀錄。

6.6 收尾(1 分鐘)

「非常感謝您撥空。我這邊回去把您講的整理進服務建議書。請問還有沒有其他您覺得新進廠商投標時容易忽略、應該特別注意的事?」

「好的,再次謝謝。我會把今天的請教內容紀錄留底,不會在服務建議書裡引用具體對話。再次感謝。」

掛斷後立刻寫筆記:時間、所有 Q&A 摘要、承辦人語氣(合作 / 防衛 / 中性)、是否暗示偏好某類廠商。

6.7 紅線清單(不要做)

不該做為什麼
暗示自己是現任廠商或其關係企業觸犯政府採購法 §87、刑法 §339
問「評選委員是誰」採購法明文禁止洩漏
問「我們報多少價會比較有競爭力」機關不能也不會回答,問了反扣印象分
問「現任廠商的標價組成內容」屬於營業秘密 / 個資
用 LINE / 私訊 / 私下見面留下不對稱接觸紀錄 → 對方未來會被檢調盤問
多次來回追問同一問題浪費承辦人時間,影響後續配合意願
錄音沒告知對方錄音違反個資法

七、後續動作

撥打後立即

  • 30 分鐘內寫筆記(記憶最清楚時)
  • 把 Q1–Q6 答案更新到 交接風險.md
  • 把 Q14(機關期待)整合進 投標評估.md 與服務建議書「執行能力 §3.3.4 協調整合」
  • 若取得關鍵新資訊(車機歸屬反轉、SIM 可攜碼)→ 重新評估 §三 風險矩陣

投標前 ~ 開標

  • 6/2 派員出席開標(攜旁聽證明、名片)→ 現場數投標家數
  • 開標後 1 週查 PCC 決標公告 XML
  • 若承辦人態度合作 → 評估是否在 6/2 前再致電一次釐清細節

決標後判讀

  • 投標家數仍為 1(只有信諾)→ 確認本屆是否仍為事實上的單一來源採購
  • 投標家數 ≥ 2 → 5 年來首次有真正對手,調整評選簡報策略